法律咨询热线:139-3903-0385 法律咨询 律师简介 郑州工伤律师 郑州工伤纠纷律师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
  >> 分 类 导 航
  >> 超 级 搜 索
栏  目  
类  别  
关键词  
 站内搜索  
  
  >> 热 点 新 闻
 劳动仲裁劳动仲裁 →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释一:代序
 查看方式: 查看:[ 大字 中字 小字 ] [双击滚屏]
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释一:代序
来源: 互联网 作者:匿名 发表日期: 2012-04-17 09:11:44
郑州工伤律师整理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释一:代序

  2007年注定会在中国法制进程上留下浓厚的笔墨,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面,单单在社会法体系中的劳动保障部门法范畴里,就接连出台了《劳动合同法》、《就业促进法》、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这三部与劳动保障密切相关的法规,影响深远。

  翻看这一立法进程,不难发现,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命题深入人心之际,国家立法机关的指导思想也悄然的发生了某些改变,从过去的"宜粗不宜细"变更到了"粗细相宜"的道路上。这里可以做一个很简单的对比,1994年7月5日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,第三章"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"总共只有二十条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的条文数字已经达到了九十八条,相差将近五倍。同样的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,第十章"劳动争议"一章共计只有八个条文,而最新颁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总计有五十四个条文,相差更是达到了七倍之多。这其中固然有时代进步,社会关系更加复杂而导致的增多,但国家强化通过法律调控社会的因素已是清晰可见。

  对比近年来在学界喧喧嚷嚷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立法讨论,言及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立法过程中存在着所谓的是采取"编纂"模式还是"汇编"模式的争议(汇编民法典是将现有的民事法律合并为一,采取类似于英美法的松散法律制度;而编纂民法典则是设计民法体例,重新制定民法结构),不难看到,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的归总合一到《劳动合同法》、《就业促进法》、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的分编颁行,日后的《劳动法典》也将遵循《民法典》制订的相同路径,先总后分,然后再分而后总。只是,在衔接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时,虑及其所内涵并被强化的司法性因素,将可能会有特殊的处理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已经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,即将于2008年5月1日施行。虽然这部法律背后的利益搏弈远不比《劳动合同法》那般精彩,但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》到这部法律的颁布,以及从行政法规上升到法律,从单纯强调"一调一裁两审"到突出"提高效率、将矛盾化解在基层、降低社会和谐成本",中间经过了长达15年的艰难转型,意义亦可谓重大。

  精准的理解体会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,必然要将其放在一个大的体系中,确定其定位及制度设计目标等因素,结合相关的法律渊源及立法本意、社会价值趋向等诸多因素展开,以追寻其内在的体系脉络及理论架构。在后面的条文解读中,对此将会有进一步的阐释。

  聊书数语,代为序。

——此文由郑州工伤律师(www.hnzzlsw.net/)精心收集和整理。 ——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,郑州工伤律师感谢您的配合!
上一篇: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释二:关于立法目的及宗旨
下一篇:劳动仲裁不予执行当事人能否向法院起诉
郑州刑事律师 西安律师事务所网 闫显明律师事务所 郑州刑事律师 郑州交通事故律师 郑州离婚律师 郑州医疗事故律师 郑州法律咨询
郑州律师 郑州律师 郑州劳动工伤律师 郑州劳动工伤律师 武汉交通事故律师 郑州列表网 河南好律师 你的位置
友情链接 | 联系我们 | 律师简介 | 业务范围 | 网站管理 
 
郑州工伤律师 郑州工伤纠纷律师 郑州工伤赔偿律师 郑州知名工伤律师 郑州工伤律师网 河南博正律师事务所
Copyright© 2009-2012 郑州工伤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
地址:郑州市嵩山南路
电话:13939030385 邮箱:3187299143@qq.com
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,供学习交流之用。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,本站将立即删除! 并向您表示致敬。
欢迎光临,您是本站第位访客
技术支持:律师建站